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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宣布,从2019年10月10日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有关规定,对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后15日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日处罚金额的3%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处罚金额。

从10月10日起,上海交通违规和不缴纳罚款将被收取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日处以罚款金额3%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假设:如果交通违章者在2019年9月1日接受了200元的罚款,他应在15天内,即不迟于9月16日缴纳罚款。如果逾期付款,将从10月10日起处以罚款。具体金额从9月17日起计算逾期天数和罚款金额(6元为超过一天200元的3%,超过10天60元,依此类推,总金额不超过200元)。

从10月10日起,上海交通违规和不缴纳罚款将被收取滞纳金。

总结:如果罚款从10月10日开始支付,如果超过15天,超过一天罚款将增加3%!最简单的辨别方法是看你处罚决定的日期。如果超过15天,你将被罚款。

从10月10日起,将实施额外的处罚,超过15天的交通违章也将受到额外的处罚。附加罚款的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本身的数额。

同时,公安机关将对本市多名违法违规、逾期未执行罚款处罚的当事人进行非法催办,加强道路调查处理,加强对不诚信“大户”的拦截和处理。对五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逾期不缴纳的,公安机关还将严格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将人员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从10月10日起,上海交通违规和不缴纳罚款将被收取滞纳金。

上海交警也特别重视对“大非法家庭”的拦截和调查

公安机关将对本市违法违规、逾期未执行罚款处罚的当事人进行非法催办,加强道路调查处理,加强对“大而不实”人员的拦截和处理。

对五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逾期不缴纳的,公安机关还将严格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将人员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驾驶员登记“12123”APP和“上海交警”APP,实时查询自己名下已被处罚但未交款车辆的违法信息和处罚决定号。对于已在本市公安机关接受罚款处罚且在处罚决定后15日内未缴纳罚款的,请在2019年10月10日前关注以下支付渠道:“市民云竞价”应用、“上海交警”应用、“交通管理12123”应用、云闪支付、工行网银等。不具备网上支付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到全市所有工行网点的自动柜员机或柜台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已接受处罚,且仍在法定缴款期限内,请密切关注处罚决定,以避免因逾期缴款而被罚款。“交通管理12123”应用程序和“上海交警”应用程序的用户在办理自己的机动车和非自己的机动车前往备案时,可以同时完成办理和罚款。

从10月10日起,上海交通违规和不缴纳罚款将被收取滞纳金。

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处罚决定,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法律义务,也是诚实信用的道德要求。上海公安机关对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并将其纳入信用报告系统。目的是督促违法当事人改掉拖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执行处罚决定的不良习惯,充分发挥处罚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和信守承诺的意识,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加有序、安全和清洁。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立坚定的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从10月10日起,上海交通违规和不缴纳罚款将被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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