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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区委员会第七轮视察名单
经中共虹口区委批准,从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2月下旬,区委检查组将对虹口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虹口区建设管理中心、虹口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中心合并检查)、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合并检查)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检查。
根据《中国共产党检查工作条例》,本轮检查的主要任务是监督上述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严格履行党的主要职责和监督责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制度、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检查期间,区委检查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相关会议、接受相关来信来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区委检查组不干预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调查处理案件。
根据检查职责,区委检查组主要接受反映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参与检查的来信来访。区委检查组不接受检查不接受的问题,如个人要求、征地拆迁、法律诉讼等。
检查过程中,如需反映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上述情况,可在工作日9:00-17:00致电25657269,也可致函虹口区洪飞路518号“虹口区委员会检查办公室”,邮编:200086。
特此宣布。
中共虹口区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