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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2020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发布,自1月1日起实施。快点,看看有没有你感兴趣的东西!
一.识别物品
2020年,全市面向社会考试的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分为
专业资格项目(甲类和乙类)
特殊职业能力评估项目
职业资格认证计划
专业资格项目
1.保安(5、4、3级)
2.托儿所工作人员(5级、4级和3级)
3.特纳(5、4、3、2和1级)
4.茶艺师(五、四、三年级)
5.电工(5、4、3、2和1级)
6.电动切割工人(5、4、3、2和1级)
7.电梯安装和维护工人(5、4、3、2和1级)
8名锅炉操作员(5、4、3和2级)
9.焊工(5、4、3、2和1级)
10.机床安装和维护工人(四级和三级)
11.理发师(5、4、3、2、1级)
12.研磨机(5、4、3、2和1级)
13.模具(四、三、二、一)
14.美容师(5、4、3、2和1级)
15.茶叶评估师(5、4、3级)
16.汽车维修工人(5、4、3、2和1级)
17.装配工(5、4、3、2和1级)
18 .起重和搬运机械操作人员(五、四、三、二)
19.碾磨机(5、4、3、2和1级)
20.西式糕点师傅(5、4、3、2、1级)
21.西式厨师(5、4、3、2和1级)
22.防治虫鼠主任(5、4及3级)
23.眼镜固定器(5、4、3级)
24.眼镜验光师(5、4、3、2和1级)
25.托儿所工作人员(5级、4级和3级)
26.制冷空系统安装和维护工人(5、4、3、2和1级)
27.智能建筑经理(4级和3级)
28.中国糕点师傅(5、4、3、2、1级)
29.中国厨师(5,4,3,2,1级)
30.中央空系统操作操作员(5、4、3、2、1级)
(2)职业资格鉴定乙级项目
31.保安(二级和一级)
32.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和二级)
33.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四、三、二、一)
特殊职业能力评估项目
1.白山羊育种
2.企业家精神
3.温室蔬菜
4.芳香之美
5.瓜果栽培
6.国际商业惯例
7.实施国际业务运营
8.工业机器人操作与教学
9.工业机器人的基本编程和维护
10.花式咖啡制作
11.河蟹养殖
12.经典咖啡制作
13.计算机辅助设计
14.国内航线
15.林木培育
16.母婴保健
17.妇幼保健
18.日本料理生产
19.商业软件开发
20.t恤设计与印染
21.陶瓷艺术生产
22.保健悬灸
23.信息安全保护
24.艺术插花
25.网络安全保护
26.网络系统的建立和维护
27.网站设计和网页制作
28.足部按摩
29.集成布线
30.劳动关系纠纷的处理
二。识别时间
(一)职业资格项目
1.职业资格甲级项目
《目录》第1至30项为职业资格鉴定甲级项目,一般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和“综合评价”等科目。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统一考试方法。全年统一考试月及对应日期见下表:
一般考试月、一般考试月、一般考试日、2月22日、7月18日、3月21日、9月19日、4月18日、10月24日、5月23日、11月21日、6月20日、12月26日(2)“操作技能考试”一般安排在本项目“理论知识考试”科目之后,“综合考核”一般为本项目的最后一个考核科目。考生只有通过本项目其他科目的成绩后才能参加本项目。
(3)各专项统一考试的月份安排和各科目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市考核中心”)另行通知。
2.职业资格鉴定乙级项目
《目录》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所列职业为职业资格乙类项目,考评一般由“笔试”、“计算机考试”和“综合考评”等科目组成。
(1)“笔试”和“计算机考试”采用统一的考试方法。全年统一考试的月份和相应日期见下表:
4月11日、4月12日、9月5日、9月6日(2)“综合评价”一般为本项目的最后一个评价主题。考生只有通过本项目其他科目的考试,才能参加考试。各科目的具体考核时间由市考核中心统一安排,并另行通知。
(二)特殊职业能力评估项目
特殊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一般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等科目组成,其考核安排与甲级职业资格项目相同。
三。评估声明
(a)报告方法
评估申报分为:
■集团声明
■个人声明
1.团体声明。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申请注册,由教育培训机构或机构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处理平台办理。
2.个人声明。个人申报和鉴定由市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个人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7号楼1楼)办理。
(2)申报时间
鉴定申报必须在统一考试开始前2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申报时间由市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3)报告条件
根据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条件的有关规定。
涉及阅卷或试卷(具体项目由市考评中心另行通知)的考评项目的考评结果,可在考评科目全部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栏目及网站”的“上海职业技能鉴定”中查询。
其他项目的评估结果可在所有评估主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栏目及网站”的“上海职业技能鉴定”中查询。
V.证书收集
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市鉴定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特殊职业能力证书。通过团体申报和评审的考生凭证书签发通知书到申报机构领取证书。通过个人申报和考核的考生凭证书发放通知单自行领取证书。
六.相关信息的描述
(一)与评估申报费用有关的具体事项由市评估中心安排并通知。
(二)如遇大量鉴定等特殊情况,审查日期将延长一天。
(三)遇国家节假日调整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评估时间等相关安排由市评估中心调整并通知。
(四)如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职业资格目录调整,本市职业技能鉴定也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由市鉴定中心负责通知。
七、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1)评估业务受理地址:市评估中心相关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7号楼1楼)
(2)接受认证服务的电话号码:62748577转4106和4107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