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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虹口区的消息,自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消除食用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我局积极、迅速行动,通过“三项措施”落实了《决定》的精神。

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区31个蔬菜市场和1个花鸟市场的市场主办单位传达了公告精神,要求市场主办单位向所有业户进行宣传,增强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经营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蔬菜市场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活禽,从源头上消除人们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

虹口市场监管局 “三举措”落实全国人大公告精神

结合市环保局关于《上海市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即辖区内可能存在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场所;农业(集)交易市场、花鸟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和平公园动物园;农业(集)交易市场是否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餐馆、餐馆和熟食店是否使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作食物。2月26日下午和2月27日上午,我院派出33名干部对两元、广中北站路的8个菜市场和1个花鸟市场进行了检查,并对部分菜市场的“野龟、野鸡、野货专营店”等公示牌和广告进行了现场整改。9户人家得到了纠正,5个不适当的标志被拆除。

虹口市场监管局 “三举措”落实全国人大公告精神

结合日常网络监管要求,突出对移动应用、微信公众账户、小应用和企业自建网站的监控和搜索,及时查处在网络平台上网上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利用网络平台做广告买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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