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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虹口区新闻报道:特价和原价一样,问题产品难以退货,虚假物流信息难以追踪...随着网上购物逐渐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上购物纠纷也在不断上升。
据悉,为督促电子商务企业在“3·15”期间处理消费者投诉,虹口区市场监督局在“3·15”前夕对全区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一方面,通过总结分析前一阶段网上购物消费者投诉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和共同点,督促企业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另一方面,对于有虚假广告、虚假标准价格和欺诈性消费行为的电子商务公司,我们也将提出警告,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纪女士是一名市民,最近在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买了一台加湿器。当她试用时,发现加湿器有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我当时申请退货,但是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没有回复。”季小姐说,她对加湿器的质量问题描述了不下10次,但每次都得到机械化的回答。“后来,我意识到回应实际上是一个客户服务机器人。这种待遇会让消费者觉得被愚弄了吗?”季小姐对退货渠道不畅表示愤慨。
据区市场监督局统计,2016年,该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238起,其中涉及网上购物的投诉1359起,占投诉总数的31.85%;今年1月以来,我局共受理投诉851起,其中网上购物投诉占33.4%,主要反映产品质量差、宣传不实、退货难等问题。"网上购物投诉问题仍然比较集中."虹口区市场监督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无法直观地看到商品,一些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的颜色和外观与自己想象的不同,容易引发消费者纠纷。此外,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经营不诚信、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未能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以及售后服务不足,这些也是消费者投诉和纠纷的主要原因。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中维权难、商家不诚信,已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难点,也制约了网上交易的发展。记者了解到,国家《网上购物7天不合理退货暂行办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对网上购物纠纷中的诸多争议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退货程序和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四种类型的商品,如消费者定制的模型和新鲜和易腐产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一旦被激活或试用,其价值被大大减损的货物,以及在销售时已被指示接近保质期的货物和有缺陷的货物在购买时被消费者确认,七天不合理退货规则可能不适用;商家不得以消费者已开箱检验货物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虹口区市场监督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与各电子商务企业建立联络系统,建立快速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机制和绿色通道,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高效、有效。此外,虹口区市场监督局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让电子商务企业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正常管理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让消费者享受购物的乐趣和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