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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宝山区以问题为导向,突破瓶颈,以目标为导向,积极探索和推进“一村(居)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宝山区472个村(居)都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一村(居)一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加强基层法制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主要目标是实现全区村(居)民法律服务全覆盖,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完善基层自治管理,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依法管理村(居)民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居民)合法权益。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为村(居)民治理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零距离服务”和“第一时间解决”。
为确保“一村(居)一名法律顾问”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区司法局统一设计制作了顾问律师的“信息记录”,使村(居)委会在寻求法律帮助时能更快地联系到顾问律师。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以属地原则为原则,要求咨询人员定期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培训,确保律师“有精力、有时间、有便利”地为村(居)民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为防止法律顾问走过场,区司法局以律师事务所定期评估检查和年度评估为出发点,将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作为事实。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发展情况,分析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完善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