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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记者从虹口区推进从严治党“四大责任协调”机制建设的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以来,虹口区从严治党,不断完善和完善“四大责任协调”机制,加快建设主体明确、有机协调、层层传递、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了严格管理党的“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1+8”工作体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理顺权责关系,规范权力运行,承担管理责任,查处违约行为。问责将推动四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党的管理由宽到严。
据了解,今年年初,虹口区制定了《关于构建“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全面从严治党的微观制度(试行)》。微系统的数量从最初的五个增加到了八个。如建立新的协调推进机制,实现审议与协商协调、监督与职责履行协调、责任落实协调三位一体的协调推进机制。努力解决责任递减和压力传递不足的问题;修订“三清单”制度,扩大原“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项目清单”,按照责任来自权力、问题来自风险和项目生成系统的思路,夯实三清单的基础,形成“权力-责任清单”、“风险-问题清单”和“项目-系统清单”,分别促进权力和责任的行使
虹口区提供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虹口区共发现全区433名党政领导干部存在638个问题,清理出943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728个责任项目。通过实施责任项目,估计全年将新建和修改400多个系统。虹口区还对一些大单位、委办、街道和国有资产系统进行了专题调研,重点走访了五个基层单位,查看了各单位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项目清单,并逐一进行了点评。针对问题和风险点排序不完整、不准确、责任项目选择偏差、工作步骤和措施过于一般化、以业务工作代替廉政风险防范等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纠正。通过对69个单位和部门的“三表”逐一审核,重点检查和纠正了30多个部门和单位300多个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并按照相关标准,按A、B、C三个等级进行了评价,填补了“三表”编制中“一岗两责”的不足。
此外,虹口区还建立了由九项制度组成的监督体系,全面从严治党,解决了一系列突出问题。例如,为澄清国有企业领导在经营活动中的“七大误区”,制定了《防止区内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领导利益冲突办法(试行)》;针对国有资产系统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虹口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
虹口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针对各种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区委巡查、财经纪律和审计专项检查、12345和近两年群众举报信中揭露的廉政建设问题等,自下而上对廉政风险系数高的领域和环节以及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权力的重要性、自由裁量权、腐败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风险项目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选择社会投资协调、市政水务工程招投标过程监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20个重大项目作为重点防控项目,项目涉及的职能事项涵盖政府各部门和下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