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8字,读完约2分钟
12月26日,国家民委公布了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普陀区长寿路街道被列入名单。这次评选的目的是树立榜样,鼓励先进,促进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经过择优推荐、严格评估、公示等一系列环节,全国共有198个单位被命名,其中上海有4个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长寿路街道党工委和办公室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为少数民族同胞做实事、做好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了以党工委为核心的民族团结工作格局, 以党群办公室为中心,以居住区为支点,设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和少数民族志愿者。
同时,街道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少数民族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加强民族团结宣传、举办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化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推动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搭建民族团结活动载体,探索具有民族特色的课堂,开设民族法制讲座,设立民族团结活动室、民族文化书架、民族知识讲堂等阵地,举办“长寿舞台、民族文化专场”、“中外学生民族文化节”等活动,丰富少数民族同胞的文化生活。
此外,街道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参加社会代表会议,参与基层社区治理,收集100多条书面建议;协调户西清真寺及周边居委会开展“共建美好家园”系列活动,邀请居住区的阿姨和书记做“老母亲”解决邻里纠纷;推进湖西清真寺“油改气”工程、朝拜广场吊顶工程、消防安全工程、澳门路“主马日”临时服务点等实际工程的竣工;我们要解决上海许多少数民族“娃娃”入校问题,千方百计为少数民族同胞做实事、做好事、解决难题。
民族团结是中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长寿路街道将以荣膺全国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期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华民族大家庭,同心同德建设中国梦”的总目标,锐意进取,锐意创新, 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树立榜样,为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交流树立榜样,在新的时代取得新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