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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宁区新闻》报道:由于进入了商业例外名单,出现了“信用污点”,涉案企业被商业建筑“拒之门外”。这是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实施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一个缩影。
去年10月1日,第一部综合性地方信用法在上海实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信贷监管并不是“空是中国的城堡”,信贷管理的重心已经从市、区一级下沉到街道基层,极大地促进了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最近,包括江苏路街道在内的10条街道赢得了“上海诚信街道”的称号,信用监管在基层得到了生动的实践。全国人大代表指出,信用管理的“上海模式”对全国诚信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政府诚信:社会工作者也应该关注“信用”[S2/]
大学毕业生小张在江苏路街申请社会工作者时,面临着一项特殊的“检查”——通过专业能力笔试后的个人信用信息验证。只有当没有“信用污点”时,他才能真正进入。
据了解,江苏路街道根据长宁区信用分类申请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加强信用主体信用监管为抓手,以“诚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制定《江苏路街道信用分类申请管理办法》,建立有效机制,在社会工作招聘、政府采购、评选表彰、企业扶持资金等方面积极开展社会信用申请。信用数据主要来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上海
记者了解到,信用信息的核实已经成为江苏路街道招聘公务员、职业介绍和社会工作者的重要依据。街道干部人事办公室依托上海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拟招聘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验证,这是人员招聘的“门槛”之一。例如,2016年7月,招聘了26名社会工作者,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公务员的信用记录也是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失信事件的公务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经核实,江苏街道办事处、下属机构和居委会未发生重大失信事件,两年内未被列入不可信赖执行者名单或被媒体曝光。
此外,在进行各种评选和表彰时,企业或个人的信用记录也作为评价的参考依据之一。在长宁区领导人才和拔尖专业技术人才的表彰选拔中,加强了个人信用信息的调查,对有失信记录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2017年7月1日的表彰大会上,对154名优秀个人和68个先进集体,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进行了逐一检查。
创建一个“红黑名单”:对不值得信任的企业说“不”
信用管理在创造法治的商业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江苏路街通过信用管理不断加强对“问题”企业的监管。根据《江苏路街道信用分类应用管理办法》,街道在对社区重点商业建筑企业进行信用信息调查的过程中,及时关注存在问题的企业。
街道发展办在清理集中注册的重点商业建筑企业的过程中,劝阻了一家在该建筑注册的“僵尸”企业,希望该企业不再占用宝贵的注册资源,不再为鸟换笼,为其他企业落户创造条件,营造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在与企业谈判的过程中,该建筑产权被企业负责人拒绝。街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进行信用信息核查,发现该企业因多年未进行年度报告而被列入业务例外名单。该街道随后通过工商部门查阅了企业登记的相关材料,发现在登记过程中存在私刻印章、伪造房屋租赁合同等违法现象。街道派出所及时约谈了企业法人,并成功将企业迁出。
为此,街道还建立了信用“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优先支持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发展。江苏路街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辖区内166家重点规模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了详细调查,对列入企业例外名单或严重违法违规、失信的企业不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同时,加强集中登记管理,迁入境外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注意对信用信息的调查,不要迁入有工商和税务行政处罚记录或列入业务例外清单的企业。
分级监管中的奖惩联动
江苏路街有许多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的老房子,老房子的修缮成为许多工程企业的目标业务。在街上申请老洋房保护项目时,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标优先考虑信用记录好、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对于破坏和装修旧房的装修公司和工程队,街道动员江苏商会和社区委员会将这些公司排除在市场之外,坚决将它们排除在街道、社区单位和企业等各种项目之外。违反旧房建筑保护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接受上级领导的约谈,并被列入江苏省社区诚信黑名单。
不仅是旧房改造和保护项目,江苏街道也将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前登录上海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参与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企业的信誉和信用状况进行全面筛选。
为此,江苏路街还建立并实施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将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表示无不良信用信息,“乙类”表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丙类”表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对于甲级信用实体,支持并优先考虑投标和资金支持;对于乙类信用主体,加强信用管理,要求企业和自然人对不可信任行为进行说明,说明报告是由党政办公室归档的,并拒绝说明情况,暂停各项业务和政策的执行,并聘请推广人员进行表彰和评估;对于丙类信用主体,在招标、表彰和评估、政策和资金支持、人员招聘和晋升等方面给予“一票否决”。
NPC代表:信贷监管深入基层,构建信贷生态系统
全国人大代表邵之庆曾参与《上海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工作,他欣喜地看到,信用条例的实施已经深入到了基层。他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施。邵之庆表示,信用监管的出台对促进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是城市软实力提升的重要标志。
上海许多地区都建立了公务员信用档案,包括公务员个人事务报告、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规记录等,是公务员录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邵志清告诉记者,评选十大诚信街道意味着信用管理的重心已经深入到基层。政务社会化后,信用监管通过信用管理深入基层,融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招聘中,是一个生动的写照。
邵之庆表示,信用管理已经扩展到社会治理的更大领域。上海注重人民的衣食住行,运用信用管理等灵活的治理手段,治理社会治理的顽疾。“比如,禁烧令的有效实施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都有信用管理的影子。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来说,良好的信用已经成为一个“困难条件”在邵志清看来,信贷管理继续向下延伸。实施后,将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培育一个守法的城市生态系统。“当信用管理像空煤气和水一样无处不在时,诚信就成了各种社会活动的必需品。”
发展愿景:信贷管理的“上海模式”有望成为国家模板[/s2/]
来自社区一线的代表朱期待信贷管理参与社区治理。她告诉记者,在她管辖范围内的居民已经被限制支出过高,因为他们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当他不能乘坐高铁时,他意识到非法活动的高成本。"朱说,信用立法的关键在于实施的效果。“我们必须提高信用监管意识,让每个居民都能生活在诚实的环境中。”
朱说,社区治理中存在许多“顽症”,如养狗扰民、乱停车等。“此时,我们不妨用信用管理的概念来表扬值得信赖的人,谴责甚至惩罚不值得信赖的人。”朱告诉记者,在她工作的宏初小区的一个公告栏里贴了一个特别的“通知”。“通知”不是人的名字,而是社区里所有狗的照片、名字和门牌号。“一旦发现不牵狗带、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居民很快就会知道是哪只狗。养狗的家庭也会受到邻居的谴责。同样,文明的狗主人也会赢得社区居民的赞扬。”朱表示,通过这种灵活的管理方式,社会上不文明的养犬行为越来越少,相关矛盾和纠纷也相应减少。
据悉,《上海社会信用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地方信用法规,在国家信用立法工作中起到了借鉴和促进作用。邵志清表示,目前,中国已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平台,有望突破信息壁垒,实现省市间信息共享,为下一步国家立法奠定基础。"信用管理量化了道德层面的诚信和奖惩相关行为."邵志清认为,信用管理在商业环境的法制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将以往强调事前审批的理念转变为事后对信用管理手段的全链监管,营造了以守法和履约为重点的信用社会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