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15字,读完约1分钟

23日下午,上海市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八个试点单位的工作,动员全市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上海市严格管理法官和检察官的六项规定》也于日前公布。

以下是该法规的全文:

《上海法官和检察官严格管理六项规定》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发表有损司法权威的言论。

严禁与案件相关人员私下接触和沟通;

严禁打探案情,泄露办案秘密,干扰他人办案;

严禁在职权和职位范围内接受餐饮、礼品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利益传递。

严禁涉足夜总会、商业俱乐部、私人俱乐部等与职业身份不符的娱乐休闲场所。

严禁违反离职规定。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或者司法拍卖职业,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或者子女在本市从事上述职业的,一方应当回避。

违反第六条规定的,由市法官、检察官遴选(纪律)委员会给予纪律处分意见,法院、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要求相关人员调离法律岗位,并追究相应责任。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应提及执行情况。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上海颁布司法人员追究相应违法责任的六条禁令

地址:http://www.shcafe.org/shzxxw/4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