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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宁区消息:11月29日下午,长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副主任陆、刘英、宋家和、等30人出席了由民主会召开的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并作了宪法宣誓。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建设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的报告、区政府关于推进实施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报告和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关于补充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讨论决定召开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长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长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长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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