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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表示,今年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实施两周年。为宣传无烟理念,自觉执行控烟法规,长宁区近日启动控烟宣传月,主题为“无烟长宁,共建”。在这个控烟宣传月,长宁区向公众提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拒绝二手烟,及时劝阻他人非法吸烟,共同营造无烟环境。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表示支持建立无烟环境,积极签名响应,为期一个月的控烟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据悉,3月份,艾薇区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控烟普及和无烟理念传播、控烟执法集中、控烟社会监督和自愿劝导等一系列活动,积极倡导无烟理念,共同营造无烟环境。
那么,在上海,哪里禁止吸烟?
此外,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1、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和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群体的公共场所;
2.妇幼保健院(所)和儿童医院;
3.体育场和表演场馆的观众席、竞赛和表演区;
4.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
5.人们聚集的公共交通候车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