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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上午,徐汇法院在家事法庭签发了上海第一份离婚证书。徐汇法院率先引入了离婚证书制度,该制度只记录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判决书的案件号和生效时间,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当双方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时,这将有望减轻尴尬和不便。
小李和小江于2016年底登记结婚,并于2017年9月中旬举行了婚礼。然而,婚礼后不到一个月,由于矛盾升级,双方开始分居。小李认为没有同居的依据,于2017年12月起诉徐汇法院要求离婚。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今年1月18日,法官向双方签发了民事调解文件,并附上了离婚证书。
徐汇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李成栋表示,考虑到家事审判的特殊性,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法院决定出具离婚证明。“离婚证书隐瞒了个人隐私信息,并加盖了法院的公章以示权威。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时,该证明与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本中的字符是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