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28字,读完约3分钟
据静安区消息:8月27日,静安区司法局举行了静安区律师调解中心成立仪式和诉讼调解对接工作推进会。活动启动了静安区律师调解中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静安区司法局签署了《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协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铮,静安区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记者了解到,从律师以个人身份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诉讼前调解,到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为法院提供调解服务,再到区级律师调解中心的建立,与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静安法院的对接工作全面展开,静安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已经升级到3.0版,最终形成了三种律师调解模式的全覆盖。
第一批30名律师调解员来自18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有很多律师事务所的董事和合伙人,也有上海三八红旗旗手、“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年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作为一支政治素养高、专业技能强的专业法律人才队伍,他们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
今后,区律师调解中心将接受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对接中心的委托,安排律师受理除婚姻、身份确认案件以外的各类根据案件性质无法调解的民事纠纷,并参与诉前调解或诉讼调解。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律师调解人通过整合各方利益,兼顾法律和社会效果,以多元化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实现“结案”的目标。
恒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对记者表示,律师调解员将秉承“尊重依法原则、专业高效推进调解、提高认识、勇于承担责任”的理念,不会辜负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静安法院和司法局的信任,不会辜负当事人的委托。他们将从中立、客观的角度审视案件,坚持说、释法律,平衡双方的权益,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尽最大努力推动双方停止争议。
张铮表示,律师在诉讼前、诉讼中和诉讼过程中参与调解,有利于提高诉讼和调解的质量和效率,可以有效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律师作为专业人员参与调解,也有助于法官查明事实、了解案情,大大加快了司法确认等程序性工作。他强调,律师参与调解是司法改革的需要,法院应坚持诉讼与调解相匹配,减少纠纷数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完善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
下一阶段,静安区司法局将不断总结律师调解中心运行实践中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有效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化,努力开辟律师参与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汲取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同时为静安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