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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的说法,房价是人们最关心的价格之一。
市发改委表示,上海正在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的价格行为。重点查处9种行为,包括: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在交易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未按照规定实施“一套一标准”的;囤积房产、出售房屋数量、操纵市场价格等。
检查时间和对象
这次特别检查的时间是从今天到11月30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地产和在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销售商品房的价格行为。
检查组织和方法
检查由市物价局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各区价格监管部门和住房保障及房管部门共同组织检查。
根据“双随机”要求,市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直接对全市销售的房地产和房地产中介商店进行检查(名单将另行通知各区)。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辖区内剩余待售房产进行全面检查,随机抽查30家房地产中介商店,并将抽查结果和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检查关键内容
这次特别检查的重点是调查以下行为:
(一)商品房销售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明码标价的;
(二)不符合“一套一标准”规定的;
(三)标识信息不完整,价格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未标明房屋销售状况,且所售房屋标明的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格;
(四)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让以及其他代收代理费未标明消费者自愿选择的;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引诱消费者进行交易;
(6)通过约束或附加条件或其他限制性手段强制提供货物或服务并收取约束性费用;
(7)囤积房产,投机倒把,操纵市场价格;
(八)方便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为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合同;
(九)违反《商品房销售价格标签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