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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激发重点人群活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背景
就收入水平竞争力和收入分配机制而言,该市与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球优秀城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优化和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在经济发展、财力和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提高各类人群的收入。
三。对关键群体的准确激励
(a)熟练人员
提高技术工人的收入水平-
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建立技术工人工资增长机制。
加大参与技能要素分配的激励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基于工作价值、能力素质和绩效贡献的激励机制。
进一步推进“首席技师”制度,引导企业培养和选拔首席技师,积极发挥首席技师的主导作用。
鼓励企业采用约定工资、分红等方式,试行约定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的分配形式。
开展行业和专业工资调查和信息传播,为合理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提供依据。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协商范围,提高协商效果。
熟练工人的增长空
通过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水平、学历等认证渠道,研发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途径。
鼓励企业建立高级工、技师、技师在休假、体检、培训、带薪学习、国内外研究等方面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有同等待遇的制度。
在试点基础上,扩大“双证融合”实施范围,推进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完善技能工人评价体系,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和特殊职业能力认定认证活动,推进工业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新技能培训评价。
创造一个尊重技能的社会氛围-
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或岗位培训,大力推广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和技术创新人才。
大力引进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请居住证或居住证。
以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尊重技能的社会氛围。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海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2)新型职业农民
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增收能力。
挖掘现代农业的增收潜力。
拓宽新型职业农民的增收渠道。
(由市农委牵头,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3)科研人员
良好的绩效薪酬管理和激励机制-
根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框架,结合科研机构的行业特点,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优化绩效工资结构,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绩效考核方法,形成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挂钩制度。与科研人员的激励绩效工资。
探索国有科技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和职工持股制度。
加强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
探索建立反映行业特点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薪酬调查比较和评价体系
为科技创新人员提供充足稳定的基本收入保障
为科研人员提供更高标准的收入和待遇。
为承担重大战略项目的基础研究和科研人员建立“稳定的基本收入+绩效奖励”的收入结构
探索利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聘用高层次科技人员
优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奖励、财务研究项目人员劳动成本、间接成本人员激励资金、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本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
进一步下放科研机构审批项目预算调整的权力。
(由市科委牵头,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4)小型和微型企业家
消除创业障碍。
我们将增加对创业的支持。
完善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
(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五)企业管理人员
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
指导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制度,继续推进各区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
完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薪酬激励机制,不断优化考核分配机制。
稳步推进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多渠道探索和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职业经理人选拔、签约、激励和退出机制。
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职工持股试点-
《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首次职工持股试点实施方案》的实施
逐步推进企业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加强对私营企业家创业的激励-
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在观念、制度、政策和服务上的合力,消除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隐性障碍,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民营企业家扩大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多层次信息服务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律环境。
(SASAC和市经济信息委员会牵头,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6)干部
完善工资制度-
根据国家计划,应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收入中的比重,并实行正常的基本工资调整机制。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实施不同类别公务员差别工资管理政策。
积极开展公务员与企业同行工资水平的调查和比较,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务员收入增长机制。
完善差异化激励机制-
积极争取从国家、地区适当增加额外补贴。
适度提高绩效考核奖励水平,建立正常的绩效考核奖励增长机制。
提高公务员奖励标准,建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工资挂钩的公务员奖励制度。
完善公务员职务等级平行制度,根据国家安排,尽快启动区、市级平行制度。
明确的福利标准和覆盖范围-
进一步深化本市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稳定和激励公务员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根据国家要求,探索和完善公务员福利制度。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市机场管理局牵头,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七)其他公共服务人员
提高公共机构绩效工资的措施
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按行业分类调控绩效工资总额的方式,研究建立行业目标平均收入和绩效工资总额的正常调节机制。
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职责,改善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结构,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形成社区工作者小额薪酬动态调整方法——
根据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建立小型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小型社区工作者专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我们将继续提高政府服务提供者的收入水平-
根据市场决定工资水平的原则,根据社会上同类岗位的工资水平和以工资指导价计算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完善专业技术、文件管理、行政事务、劳动服务、护理四类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的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的确定方法。
根据全市社会工资水平,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水平的正常调整机制。
完善维修行业政府采购服务机制,提高一线工人工资。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八)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
深化农村综合救助。
完善低保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完善相关专项救助制度。
(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V.保障措施
选择嘉定、黄埔等区开展技能人才激励计划试点
金山、奉贤、崇明等区开展新型农民专业奖励计划试点
黄埔、宝山、嘉定等区启动了小微企业家激励试点。
青浦、金山等地区已经启动了针对勤奋工作群体的试点激励计划。
定期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探索促进居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上海市激发重点人群活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施方案》相关情况说明
一、《实施方案》的背景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人群活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委、市民政局共同牵头研究形成实施方案。 市农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局、市统计局
近年来,上海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主线,按照“稳增长、促改革、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居民总收入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收入分配结构日趋合理,收入差距明显缩小,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得到有效改善。
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基础不断巩固,培训、评估、使用和激励政策取得突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占技术工人的31.1%。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证管理和政策支持“三合一”培育体系基本建立。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科研人员工资水平确定机制不断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不断加强,科研人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力度和效率不断提高。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创业扶持政策覆盖所有主要环节。小微企业已成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市、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薪酬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制度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公务员绩效考核方法将进一步完善。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人员工资制度,开展公安民警工作保障制度改革,试点行政执法公务员分类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新政府服务人员工资水平确定方法,逐步建立社区工作者、维修行业一线人员等其他公共服务人员的工资增长机制。通过减免收入、逐步取消救助、就业监管等措施,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主动就业,完善就业援助服务,通过“献血”和“输血”促进农村综合救助。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城市的收入水平竞争力和收入分配机制与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球优秀城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优化和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在经济发展、财力和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提高各类人群的收入。
二。实施计划的总体考虑
“实施计划”的核心是激励导向。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创造收入和财富,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基本思路是:第一,既要贯彻国家要求,又要体现上海特色。第二是着眼于现在和长远。第三,不仅要促进公平,还要有助于增强城市创新活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第四,我们不仅要尽最大努力,还要尽我们所能。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一般要求。首先,它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政策的综合平衡和分类;尽你所能,尽你所能。激发活力,确保公平。二是明确主要目标:到2020年,就业机会将更加充分,就业质量将稳步提高,高技能工人在技术工人中的比例将显著提高;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继续优化,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快速增长,低收入群体增长较快。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市场化收入分配关系初步理顺,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
2.对关键群体的准确鼓励。针对技能型人才、新型专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干部、其他公共服务人员和有工作能力的困难群体等8个收入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群体,有序分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符合不同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分配机制。我们将继续调动各行业积极性,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努力营造开放、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和竞争环境,加快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城乡居民实现全面增收。
3.支持增加收入的行动。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相适应,促进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相协调,与行业特点、发展规律相适应相协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相适应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我们将重点关注七大支持行动,包括促进就业、降低成本、提升技能、自下而上的支持、开辟新来源和消除障碍、规范秩序和大数据监控。完善综合配套政策,为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支持、能力支持和技术支持。
4.保障措施。为了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需要加强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综合协调,充分发挥上海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政策合力。二是鼓励先行先试,结合我市实际,在部分地区开展专项激励计划试点。三是加强监督评估,加强对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建立评估机制。四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鼓励收入和财富的良好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