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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就蚂蚁集团实际管理者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举行了监督管理协议。 3日,这个消息刊登在中央银行主管金融时报的头版上。
字短事大。 细心舆论的人们可能发现这几天围绕蚂蚁集团的监督管理气氛开始堆积起来了。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三个官网发布的签名评论复印件。
扔石头问路
10月31日18:59,张非鱼的复印件《关于金融创新和监管的几点认识》在位于上海的第一财经官网上悄悄地上线。
每周六,又是晚上,很少有人看到这个复印件。 事实上,这个文案的发表时间很微妙,马云在外滩金融峰会上炮轰现有的金融监管系统的日子也正好是星期六。
当天晚上8点15分,金融时报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用推荐阅读的方法转载全文,在摘要中简单地写道“通过现象看到本质”。
嗅觉一贯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复印件。 31日下午22点54分,观点栏转载了这份复印件。
在学习这个文案的第一观点之前,首先需要看看第一个媒体的背景。
第一财经由原上海电视台财经频道和原上海东方广播财经频率改编,于2003年正式成立的2004年,上海文广媒体、广州日报、北京青年报合作发表了《第一财经日报》。 第一财经和阿里巴巴的关系很大。 年6月,蚂蚁投资12亿元间接持有第一财经36.74%的所有权时,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亲自来与上海文广理事长黎瑞刚协商。
马云当时说,公司有义务帮助媒体完全报道”(年06月04日报道)。
不清楚第二大股东蚂蚁过去是否帮助了第一财经的“完全报道”。 但是,至少上周末第一财经发表的这个措辞鲜明的评论论文肯定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 这很遗憾。
学者张非鱼的这个复印件阐述了一些主要观点。
1、中国金融科技在世界上迅速发展比较好的第一个原因是“前期对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几乎没有监管,这是p2p网络贷鸡毛的原因,从事蚂蚁集团这样的金融服务的大型科技企业(
2、在中国一些bigtech企业的金融业务中,赚钱最多的是信用业务,本质上也是吃利差模型。 bigtech企业基于其平台的生态系统服务时,其贷款不是纯粹的信用贷款,同样有贷款担保品,具体包括1 )电商账户的现金保证2 )应收账款的保证3 )“摊款”担保。
3、金融科技没有改变基本的金融中介模式,金融风险无法解除,只能发生转移。 其中必须比较承担风险的业务环节进行金融监督管理,同时遵循金融监督管理的通常规则。
4、如何对bigtech企业进行比较有效的监督管理? 作者强调,在金融公司参与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下,必须慎重地进行监督管理。 作者以蚂蚁集团为例,认为可以获得许多金融业务的牌照,进行与银行类似的存款业务,需要进行慎重的监管。 面对影子银行这样的创新业务,必须强调监管的一致性,特别重视新巴塞尔协议的作用和实施。
二、定调定性
这个复印件可能火力不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11月1日,《金融时报》刊登了标题为“资深学者:大型互联网公司进入金融行业的潜在风险和监管”的复印件。
该文的作者是资深学者周矜,这是一个很感兴趣的签名。 和第一财经的张非鱼一样,周矜也明显是假名。 什么是“活力”,后汉书中有“活力哉,翁也”。 据推测这是周姓退休的老专家的复印件。
无论作者是谁,这个文案站都很高,观点鲜明,对最近金融科技与监管之间的争论得出了确定性和结论。
全文分为三个部分,共计4500字左右。 第一部分肯定了大型互联网公司进入金融行业的积极影响,629字第二部分指出了大型网络公司进入金融行业带来的问题和风险,共计2400字第三部分是我国大型互联网公司比较有效的监控
再次选择了作者对金融科技巨头的首要见解:
金融科技企业回避了“金融属性”的问题,作者认为,
“大型互联网公司大量开展金融业务,但如果声称自己是科技企业,不仅会逃避监管,而且容易无序扩张,引起风险的危险性,不利于公平竞争,不利于顾客保护。 不仅如此,大型网络公司进入金融行业,其持有的一点金融机构在个人看来确定了其业务范围、地域限制等,但在很多情况下,通过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使其边界模糊,地域和业务范围 例如,大型网络公司的中小信用企业不仅突破了网络信用和信用卡业务,还突破了地区限制,通过支付平台将顾客扩大到全国。 ”。
关于网络金融流行的大数据模型,作者认为理论基础不完整,鲁棒性差,容易引起风险。
“大型网络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以平台模式为许多长尾顾客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 这包括公共资金的迅速大范围转移、隐蔽聚合和不透明的管理。 特别是大数据模型存在理论基础不完全、鲁棒性差等问题,一旦发生错误就会诱发金融风险,进一步增加风险处理的难度。 ”。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建议,涉及数亿顾客的数据新闻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顾客的单一授权不能处理网络公司数据管理和运用的合法性问题。
“在某大型网络公司拥有数亿顾客天数的数据新闻的情况下,无论是个人还是逐字逐句,其数据源和采用都得到顾客的认可,但整体上有可能是“合成错误”,这些数据整体上是公共产品的性质。 ”。
作者认为大型网络公司“大而不能倒下”,一旦发生风险暴露,就会引起严重的风险感染,引起参加者的集体非合理行为,最终形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最后,作者对进入金融行业的系统的重要性大网络公司建议“确定金融公司的属性”,纳入金融控股企业的监管框架,“严格透明地监督所有金融业务”。
三、处理方案
11月2日下午5点,《金融时报》再次发表了《资深学者:金融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中需要思考和明确的几个问题》,作者与时雨签名。 出乎意料的是,又是个化名。
与前两个副本相比,最后副本的语言相当严格,目标指向更具体。 我是蚂蚁集团。
全文有六个小标题,前三个从基本业务模式、风控系统、有无普适三个层次分解蚂蚁金融科技业务的本质。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提到阿里集团的业务模式时,提出了“最“创新”颜色的阿里集团”的否定说法,指出其基本业务模式是支付、存款、货币基金、代理金融产品和保险业务。 作者认为阿里集团“实质上跨越国界开展了非金融、金融、类金融、金融基础设施等多项业务,成为世界上混业度最高的机构”。
作者认为蚂蚁的小贷是否是普惠金融。
“是否真的是负责任的普惠金融,不是自我评价,至少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个是引导式,有没有掠夺性放贷? 借款人超出其债务负担能力、偿还能力和意志而引起过度负债,增加系统风险的风险。 二是商业模式是否有助于合理管理融资价格,“普惠”成为“普贵”。 ”。
作者还举了花呗借来的年化利率一时接近24%,最近下降了,但为15%左右的例子。 然后,取代了以前传来的“银行存款-贷款模式”,在“支付宝( Alipay ) -余额宝-银行存款-花呗借贷模式”之后,借款人应该支付的利息从银行贷款的5%-6%上升到了15%。
最后,作者提出金融监管必须具有适应性、连贯性和穿透性,确保金融和非金融领域的相对分离、金融业的卡经营、严格执行同一业务的同等监管。 作者特别强调监督管理者“不要被市场舆论左右”。
随着过去一周营销媒体的舆论呼声,体会作者的这句话,非常值得品味。
对蚂蚁集团,作者开出了具体的监督管理“处方”。
“监督管理者必须考虑和确定的一系列问题是,是否应该尽快实施《金融控股企业的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将实业和金融板块与机制隔离开来。
除了将集团内的持卡金融机构(网络银行、天弘基金、众安保险、信美生命、蚂蚁保险代理等)纳入金融控股企业的框架之外,还通过所有种类的金融机构和业务,例如支付宝( Alipay )、小贷企业及其相互融合形成
另外,随着合并同种业务,是否应该合并同种(例如业务实质上是信用的)持卡金融和类金融机构/业务。 例如,将借花呗等类信用卡业务加入业者银行,防止利用金融和类金融机构规则差异的监督管理对冲。
分析评价“互宝”网络互助业务的本质,如果实质上是商业保险,是否应该纳入集团内的持卡保险机构等。 ”。
从拷贝来看,这三个拷贝有很好的一致性,逻辑上引出话题,定性上可以看作是得出结论的三首曲子。 考虑到金融时报的特殊身份,这几天官方舆论场表现出的姿态是不言而喻的。
《金融时报》创刊于1987年5月,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司局级事业单位。 其核心定位是党和国家传达金融业重要舆论阵地和金融政策和消息的主要途径,为了实施货币政策,金融监督管理将创造舆论条件。
众所周知,重大政策出台前舆论先行,态度非常重要。 比较金融科技未来监管的问题,三篇签名复印件进行了深入的舆论动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1月2日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就蚂蚁集团实际管理者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举行了监督管理协议。 然后,银保监会发表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方法(征求意见稿)》。
这意味着蚂蚁集团上市前,低调重大的金融监管工作圆满完成。 马云在外滩峰会上怎样的石破天的言论引人注目,“打击面大,受益者少”。 相比之下,监督管理层暗中释放的新闻“打击面小,受益者多”,哪个高一目了然。 本文最先在微信公共平台:新经济ipo上发表。 复印件是作者个人的观点,不代表上海热线网的角度。 投资者据此,风险请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