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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浦区介绍,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以来,青浦区各镇、各部门都坚持把落实中央环保检查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10月23日上午,青浦区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
青浦区委副书记、区长夏克佳出席会议并讲话。夏克佳强调,各部门、各镇、各单位在措施安排上要严格、高、严。他们不仅要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做出具体回应,还要从其他人那里得出推论,做出明确的自我检查安排,并对各自管辖范围或领域内的类似问题履行职责。在保持“小环境保护”安全底线的同时,有序推进“大环境保护”工作,为“绿色青浦,上山城”提供良好的生态空空间和环境保护。
青浦区副区长顾军主持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并根据电网监管的要求,加强对违法项目整改的日常检查,对企业进行信访反映,对停止生产和企业关闭水源保护区排污口进行行政处罚,落实各级责任人。要达到排放标准,必须保证排放标准。根据中央环保检查员提出的46项整改要求,牵头单位应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逐一检查,一项整改,一项验证,一项输出。
会上,青浦区环保局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输出项目整改完成情况、违法违规环保建设项目清理整改情况、停产企业整改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处理情况、二级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关闭情况、企业抽查进展情况。
据报道,今年1-9月,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47 μ g/m 3,同比下降13.0%;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64.5%,同比下降0.5%;青浦区两个国家级考核区全部达到水质目标类别,17个市级考核区中有10个达到水质目标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