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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批准《青浦区2035年总体规划》,要求青浦区以功能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为重点,以全局规划为基础,加强城乡统筹,注重两个规划的整合,体现多个规划的整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青浦区建设。详情见下文
上海市青浦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批复(节选)
一是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要以功能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为重点,立足全局规划,加强城乡规划,注重两个条例的整合,体现多重条例的整合,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青浦区建设。
第二,严格的底线约束。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分布。到2035年,青浦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30万,其中城镇常住人口约为119.6万。坚持最严格的节地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青浦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28.8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5万亩;到2020年,基本农田永久保护任务将不少于27.56万亩。到2035年,青浦区将建成生态空房面积416.6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1.5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历史文化景观面积4.23平方公里。地表水和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的规划建设,提高城市生命线的安全运行能力、应急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第三,构建空城乡统筹体系。有必要实施上海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规定的空房型体系,体现青浦区新时期发展的战略要求,形成“一城两翼、一带三核”的空房型格局。构建“主城区-新城-新城-村”的城乡体系,以城市圈为起点,统筹规划村镇资源要素,挖掘空发展潜力,按照“融合、保护、保留”三种方式对农村进行分类。根据“多中心、网络化”的规划布局要求,形成“2+5+20”的公共中心体系。
四、实施重大专项内容。加强综合交通建设,根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应加强青浦区与江浙两省的联系,加强省际道路对接,预控沪渝高速(g50)沿线轨道交通城市线通道。完善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形成总里程约77公里的三条城市线和两条城市线;完善交通枢纽布局。在青浦市中心的基础上,将增加两个新的城市中心和九个新的地区中心。加快产业发展,结合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三大、两高、一特色”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培育新的发展势头。优化空工业布局,规划形成“一个工业基地+四个工业社区”的先进制造业布局体系、“一带三中心四社区”的创新产业布局体系、“一带三区”的现代服务业布局体系、“一湖三片一廊”的休闲旅游布局体系。推进住房建设,以“让多种多样的城镇居民享受到合适的住房”为发展目标,加快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到2035年,青浦区规划城市居住用地规模约为52.7平方公里,城市居住建筑总面积约为5800万平方米,居住单元数量约为60万个。提升风貌品质,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挖掘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独特的江南文化、红色文化等历史资源,形成青浦区独特的文化历史遗产。加强城市总体设计,突出青浦“江南风味、水乡魅力、国际风格”的风格特色,塑造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城市风貌。根据不同特色和地域的特点,形成了高知名度的新城水乡、董卿现代都市风光片和清溪风光片。整体建筑风格体现出微妙、平静、清新、优雅和辉煌的特征。
五、强化村镇规划指导思想。根据青浦新城圈、朱家角镇圈和安亭-白河-花桥镇圈的规划要求,进一步形成生产与城市发展的一体化,协调和突出城镇的功能特色和设施共享发展,为后续指导新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到2035年,青浦区计划保留约140个保护行政村,包括19个保护村、约600个自然村和约40个行政村;农村地区的常住人口为104,000人。
六、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发展关系。从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交通、工业、公园绿地、绿道等方面。,有必要明确短期发展目标并制定短期行动计划。通过“监测-评估-维护”机制的构建,可以科学地实现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