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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标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合作机制,9月11日下午,青岛、嘉兴、吴夏三市法院齐聚青浦,召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合作会议,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合作协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毛荣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建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执行院长,副书记,嘉善县政法委书记陈,吴江区政法委书记等参加了会见。
2019年5月10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法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在吴江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法院的合作备忘录》,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司法服务保障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为三地法院的实施建立了专门的合作机制。这次签署的司法合作协议巩固和深化了合作备忘录的实施。三地法院将坚持示范发展、共建共享、高效务实的原则,以构建综合合作体系、推进生态绿色发展、优化司法服务保障为目标,建立长效合作工作机制,开展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交流合作、工作保障等综合合作。建立和完善三地法院跨领域备案机制,建立案件认定清单,优化委托送达和事项处理,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决,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建立专门审判小组,不断深化跨领域执行联动。
会上,三大法院院长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吴江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报告了自去年以来三家法院司法协议的相关情况。青浦区人民法院院长将印有“创新、协作、示范”字样的旗帜交给下一任承办法院嘉善县人民法院院长,标志着三大法院深化司法合作之旅的新篇章。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间的司法合作是时代赋予三地法院的职责和使命。三地法院将以这一司法合作为重点和切入点,共同努力成为区域司法保障的新模式、法律统一的新基准、人民司法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