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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松江区介绍,为了进一步推动松江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松江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近日,松江区司法局与区总工会形成了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法律援助的合作新机制。
首先,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共同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将合作事宜与双方已有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二是加强对员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协调。松江区总工会要加强对“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属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可以指导总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权益保护服务。
三是推进劳动争议人民调解。依托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中心,推进街道镇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的实质性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农民工集中地区和领域的行业和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引导职工依法合理维权,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针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群体性劳动争议的调解,要及时巩固调解成果,有效降低化解矛盾的成本。
第四,引导优秀律师团队参与维权。积极引导熟悉保护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律师为工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权中的应有作用。
五开展专业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紧密结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以维权沙龙和聘请专业律师讲学的形式,大力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和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六,加强群体劳动争议的联动和解决机制。建立涉及总工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司法行政部门等的集体劳动争议解决制度。在处理重大突发集体劳动争议时,整合各方资源,注重沟通协商,依法合理引导员工诉求,依法解决集体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