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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松江区新闻》报道:“区财政局实行政府采购‘预采购’制度,我们街道的物业工作更加顺畅。”广福林街相关人员表示:“原来我们需要政府采购服务,今年年初区人大预算公布后,我们开始招标。按照政府采购法定程序确定供应商的时间为3月和4月,按照法定采购程序确定。在这一周期中,该物业的大量工作无法及时完成。”
自“预购”制度实施以来,这一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广福林街可以在去年11月初为今年的物业管理“预购”做准备。在新的一年开始,供应商将履行其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可以正常进行。
松江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加快预算执行的要求,研究实施了“预购”制度,并于去年得到广泛推广。日前,区财政局梳理了2018年财政预算保证的经常性服务项目。2018年有96个“预采购”服务项目,预算超过2.5亿元。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标准化流程通过电子招标平台进行采购。到目前为止,大多数项目已经确定了中标供应商并签订了合同。2018年新年伊始,供应商可以根据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据估计,通过实施“预采购”制度,政府采购预算的实施时间可提前约三个月。
“过去,年初是政府采购的淡季。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预算项目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实施。从1月1日起至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期不能执行。政府采购条例影响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和资金的分配。”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前推进服务项目采购,可以更好地推动预算执行“跑”,科学合理地解决政府采购正常服务项目年终合同在预算下达前到期的问题。同时,政府采购项目的支付期一般在每年的11月15日结束,从该日起至年底财务结算前的服务期内不能支付资金。现在,服务项目是提前购买的,这个问题可以解决。“预购”制度可谓一举两得。”
2018年,松江区财政局将继续总结经验,完善政府“预采购”制度,确保预算与政府采购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节约资金、改善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