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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和多个部门共同调查和面对医疗救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7月1日起将调整医疗救助政策,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本市首次将两类“因病致贫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在住院救助方面,上海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和散居孤儿住院救助比例从80%提高到90%,年最高救助限额从每人8万元提高到13万元;对于上海的低收入家庭,住院救助的比例从70%提高到了80%,年最高救助限额从每人8万元提高到了13万元。

上海市医疗救助新政七月起实施

本市医疗救助范围新增两类“因病致贫家庭”。由于本市疾病治疗造成的经济困难,上海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帮助因病致贫者”政策的家庭,将获得住院医疗费用70%的补助。最高年度救助限额为每人13万元;在上海,家庭经济困难是由疾病治疗造成的,去年上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市居民。如果该房产符合上海市申请特殊救助的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该家庭的年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40%,其住院费用给予50%的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13万元(家庭年医疗费用指家庭申请住院救助当月前12个月内上海市医疗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

上海市医疗救助新政七月起实施

住院救助对象同时符合多种救助条件的,按照“上级原则”给予救助。

在门诊(急诊)医疗救助领域,在现有基础上,上海市低收入家庭将纳入门诊(急诊)医疗救助范围,其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为5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2500元。

调整完善的医疗救助政策还明确免除了上海市特殊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的住院押金,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因病致贫家庭的住院押金减少50%。

鉴于医疗救助领域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保险市场缺乏有针对性的医疗保险产品,民政局正与多个部门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方案,重点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障为辅助、医疗救助为支撑、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紧密结合的多层次医疗救助政策体系。

上海市医疗救助新政七月起实施

事实上,早在2014年,我区就启动了对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贫困家庭的救助,也是全市唯一一个将因病致贫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区。从今年7月开始,根据市医疗救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家庭可以到相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救助。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上海市医疗救助新政七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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