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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上午9点,郭先生向警方报案,称在北宋高速公路上的一栋居民楼里发现了一只腿部受伤的鸟。初步判断为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向警方求助。
在接到报告后,切登派出所的警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将这只鸟带回医院进行护理。到达后,警方为他们找到了水和食物,并立即联系了林业部,等待后续援助。当天11点左右,林业部的工作人员赶到了警察局,确认它是一只猫头鹰,并彻底检查了它的伤势。完成相关移交程序后,猫头鹰已被林业部妥善处置。
警方建议,如果公众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需要帮助,请联系上海野生动物救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