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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倒计时之际,本月松江区城管执法局双月一次的垃圾分类执法宣传检查正式启动。未来两个月,松江区城管执法力量将重点关注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大型餐厅、中小学、大学城、医院等一批问题较多、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宣传检查的目的是宣传和推动各类单位和公众严格履行垃圾分类的法定义务,把垃圾全过程规范化处理的最后一个执法保障环节——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后的工作。
5月1日至5月20日,松江区城管执法中队出动1486人次,504人次,检查890个单位和场所,发放宣传册2391份,发现问题311件,其中教育整改76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35件。今年以来,松江区城管执法局坚持先行一步,开始加大垃圾分类执法的宣传力度,采取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边宣传边引导、边执法边普及等方式,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刚柔相济,“理性”执法融入了人们的生活
今年1月至4月,松江城管对各类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300多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了21起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督促对口单位自行整改70多起。在执法检查中,强调“说理”,用实际执法案例来普及法律。通过实际服务、质疑和积极引导,有效提升了公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促使公民及时有效地形成了对垃圾分类必要性的文明意识。松江区在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的同时,努力做到“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积极深入居民,与群众交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诚意,以此来表达居民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决心。松江区城管执法局依托全区342个城管社区工作室,与居委会、物业部门等合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通过社区宣传讲座、“宣传周”活动等进行全覆盖。今年4月以来,共开展了195次社区宣传和59次讲座,落实了社区工作室联络员即社区垃圾分类负责人的工作要求,推动全民以社区为单位参与垃圾分类。
结合点和区域,“每一分钱都必须调查”执法检查很少,不会泄露
针对垃圾分类涉及面广、执法难的特点,松江城管坚持点面结合、覆盖全区域的工作原则。一是抓好各大商业实体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然后深入社区,依靠社区工作室、居委会和物业三方协调机制,按照“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和处置;首先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区、大型商场,然后是一般单位,敢于克服困难,面对困难,对违法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努力实现单位和个人、行业和行业执法检查的全覆盖,着力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效率,推动建立“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机制。对于双月运行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查处,做到“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
内外并举,“多管齐下”赢得了整风的硬仗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透露,将采取内外部手段推进垃圾分类执法整改,取得实效。在内部,我们将注重有效部署执法力量,开展检查。在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重点是“单位和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要求设置收集容器和设施”,“单位未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收集容器”,“收集运输单位混装和收集运输分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不使用专用车辆、船舶运送垃圾,不明确标明运送的生活垃圾种类,不实行封闭运输”,“擅自从事有害废弃物、湿垃圾的运输”
对外,加强执法合作,积极向当地政府和公众反馈处罚信息,并将其纳入全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联合处罚;对违法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其违法信息抄送房管部门,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收集、运输和码头处置企业,违法信息将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罚。
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了对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检查力度,重点从源头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20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2.66万人,开展执法检查8860次,执法宣传14386次,检查各类单位15272个,其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6864个,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2401个,商业建筑和大型商场1133个。共对8,855人进行了教育和劝阻,其中,75.1%的案件得到了调查和处理,19.5%的案件得到了调查和处理,3.9%的案件得到了调查和处理,其他案件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