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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认为,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小宪法”,对于依法提高村民自治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前,杨珊镇原有的村规民约基本上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杨珊法治的背景下,为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改善社会治理,推进“三美”建设,2018年,杨珊镇将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调查研究,为村民自治管理打好基础。年初,组织了一次研讨会,以修订和完善村庄规章制度。司法办公室介绍了村规民约修订的相关背景,村领导就村民自治的现状、村规民约的作用及相关困惑进行了交流。区司法局副局长夏磊、王浩律师针对村组反映的问题,当场给予了针对性的指导,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过讨论,会议就村规民约修订的原则(合法性、普遍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及相关程序达成共识,也标志着杨珊镇村规民约修订正式启动。
注重典型引导,为村民依法自治铺平道路。在修订过程中,杨珊镇注重典型引导,加强示范带动。考虑到包华湾市工业委员会换届、产权置换等有利因素,金豪居委会被提升为试点。在与业主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居民公约的修订以一般规则+管理规则的方式进行,经过居委会法律顾问和司法办公室的审核,最后提交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并打印成宣传单送到居民家中。《居民公约》因其标准化的程序和完整的实体,以及有针对性的社区治理措施,如公共区域、宠物和车辆管理,已被宣传为杨珊村规和人民协议的典范。
加强指导和协调,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取得成效。为了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蓬勃开展,参照包华湾市居民示范公约,司法办公室挨家挨户指导各村的单项修订工作,采用1+x模式(1为通则,X为若干管理规则),围绕公共区域管理、车辆管理、宠物管理、换装习俗、环境卫生、土地利用等领域制定管理规则。针对村规民约实施引起的个别社区群众的不理解,加强与派出所和电网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妥善解决村规民约实施引起的110报警、12345投诉等矛盾纠纷,确保村规民约落实到位并付诸行动。例如,在某小区实施居民公约的初期,小区物业对部分业主进行了热情的绿色停车提醒,当提醒无效时,根据居民公约的约定,将被绿色破坏的车辆锁死,并要求业主赔偿被绿色破坏的草坪,导致部分业主不满,并多次拨打110和12345投诉。对此,居委会及时协调镇有关部门支持居民自治行为,并做好了业主的指导和解释工作。经过一个月的过渡期,社区基本上结束了车辆的绿色粉碎行为。
截至目前,杨珊镇已有13个村完成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村规民约在规范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通过村规民约的有效实施,金豪包华湾城的停车困难得到了有效缓解,楼道内堆放物品的现象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东方村的丧葬简化,村民自我教育的习俗进一步巩固;周二金悦居委会的“消防安全与环境改善日”极大地促进了美丽家园的建设。下一步,杨珊镇将加紧努力完成村庄规章制度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