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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底,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成为当务之急。区政府和区人民社会系统采取早期措施,分类指导,限期调解,使部分拖欠企业职工及时领到拖欠工资,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维护了企业职工的权益。
从我区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来看,去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民社会系统在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排查拖欠工资矛盾、加强劳动监察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使我区拖欠工资案件和突发性拖欠工资矛盾总体稳定可控。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经营困难的企业仍然存在拖欠工资和重复负债的现象。虽然这些企业是少数,但它们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为了维护整个地区劳动关系的整体和谐稳定,我们必须继续努力控制拖欠工资。应该说,在处理我区企业职工拖欠工资问题上,我区社会系统建立了企业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每年年底,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会、联席会议,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问题。对于一些暂时有困难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其度过难关。现在,关键是要关注恶意拖欠工资。去年7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为那些不履行承诺的人推出了“黑名单”制度。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未来将限制其法人乘坐高铁、飞机和高消费。他们在政府财政支持、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激励等方面受到了共同惩罚。,这使得它们“在一个地方是非法的,在任何地方都受到限制”,并增加了违背承诺的非法成本。为了进一步解决拖欠工资处理中的“最后一公里”,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区法院执行局几年前签署了劳动监察执法和法院执法合作备忘录,并建立了举报拖欠工资的联络系统和信息共享系统。双方携手提高处理拖欠工资案件的合作效率。
总之,保障职工工资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民社会系统和区法院执行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地打击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确保企业职工春节前工资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让人民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