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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了解到,金山区11个司法机关被市司法局分两批认定为“上海市规范化司法机关”。
目前,全区司法机关进行了全新的转型,统一了标准名称、标志和标识,在窗口设立了办公大楼,搭建了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提供了相对完善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展示了我区基层司法行政的新形象。
此外,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得到建立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相关台账资料得到统一设计和发放,司法机关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制度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区司法局不断巩固基层司法队伍,每年定期组织各类业务和综合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