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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第六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默才、副主任王其明、王建新、陈小红等常委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沈华迪,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局长梁倩,以及副区长陆祖芳,出席了上午的会议,下午的会议。
上午的会议有五个议程。会议决定,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举行。提议的议程是选举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市长;表决通过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变动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的决定》;第六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并提出有关事项的草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和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的报告。
下午的会议有两个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上海市消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政府关于《上海市消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火灾隐患治理的四点建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前,梁倩汇报了嘉定区监管体制改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