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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嘉定区新闻》报道,近日,聚源新区嘉信小区御景园小区居民张先生发现,新获得的《业主管理条例》中有这样一条内容:业主应积极参与“上海绿色账户行动”,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我们应该爱护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设备,如垃圾车厢...我在社区生活了近10年,也经历了社区工业委员会的改选。张先生坦言,垃圾分类首次写入《业主管理条例》,“对限制居民有一定的作用”。
长期以来,社区一直被视为垃圾分类的主要阵地,但如何解决管理问题,居委会、行业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都有很大的责任。最近,在聚源新区房管局的领导下,该地区的一些物业企业和社区行业委员会在业主协议和法规中增加了垃圾分类条款,以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和运送垃圾。
在金刘向圆社区,业主刘女士正准备装修新房子。她与住宅物业公司签订的《住宅装修管理协议》第15条明确规定: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袋装运输,垃圾应分类单独运输...并按规定堆放到指定的建筑垃圾转运站。同样,在徐汇景庭小区,物业公司在制定物业合同时,也增加了垃圾分类标准化的内容。
"通过这些规则,所有者的垃圾分类行为可以得到规范."聚源新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一些社区,《业主管理条例》中增加了“对于同一房间号的业主和使用者连续两次以上未进行垃圾分类的。”,被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劝阻的;如劝阻无效,业主委员会可在社区宣传栏和电子屏幕上公布上述行为人及其行为。"
怡景园行业委员会主任朱维嘉参与了社区《业主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在他看来,虽然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它不能成为一个“借口”。“我们的工作是让居民更好地理解这一点。工作的重要性,调动他们分类的积极性。”他还表示,政府机构应该为这种监督机制做好硬件支持。"否则,强制垃圾分类将永远是‘欠热’。"
在社区垃圾分类推广中,物业实际上是分类情况的第一责任人。"运出的垃圾不合格,第一个处罚是我们."万科地产相关负责人郑锋表示。今年9月,万科利用聚源房产管理处大力推行垃圾分类的契机,根据相关政策,完善了业主与装修公司关于装修垃圾分类清运的装修协议,并声明“装修期间,物业公司可向每户收取3000元装修押金”。郑峰说,装修公司没有拒绝。
对于业主来说,将垃圾分类写入相关条款是一把“双刃剑”。永胜物业小区经理徐明表示,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抑制业主的行为,还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更大的管理压力。“目前,我们已经实现了社区内四个垃圾分类装置的全覆盖,并配备了足够的垃圾分类装置。工作人员会确保发出的垃圾按照规格进行分类。”徐明说。
"这些房地产公司和社区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相关专业人士表示,作为社区管理“三驾马车”的一员,物业和行业委员会必须全力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然而,他也表示,这样的经历并非“无所不能”。“前提是要有稳定的人口,其次,垃圾分类的推广和推广要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