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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嘉定区新闻报道:

一、咨询和申请受理时间

嘉定区将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3月20日进行第六批共有产权住房申请。

二。每个街道镇的咨询、申请受理点和联系电话

三。应用条件

具体文件以《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沪府发[2014]53号)和《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住房面积核实办法》(沪房管局规保[2012]8号)为准。

四。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查流程示意图

五、住房供应情况

在嘉定区,这批共有产权保障房将在嘉定区大型住宅小区项目中筹集。具体数量分布、户型大小、房号、销售价格和共有产权比例将在选房活动前公布。

六。供应标准

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1)单身申请人购买一居室公寓。

(二)2至3人申请一个家庭并购买一套两居室公寓。

(三)四人以上申请购买三居室公寓。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住房供应量选择申请较小的房间类型。

七。特殊提示

1.有申请意向的符合条件的家庭,请于2019年3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住房证明(房产证、公租房或宅基地使用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的申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如果申请过期,他们不会等。

2.该批申请的受理期限为两个月(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3月20日),提交申请的时间不影响审核通过后的等待顺序。参照前几批申请的受理情况,预计早期受理申请的居民将相对集中。建议有申请意向的家庭可以在错误的高峰申请,也可以根据每个街道镇的安排申请。

嘉定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通告

3.经济适用住房在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不得擅自转让、赠与、出租或出借。同时,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后购买商品房的居民应退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居民取得共有产权住房的房地产证后购买商品房的,不足5年的,应当腾退共有产权住房;5年后,您应首先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或转让拥有共享产权的房屋。

嘉定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通告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2月5日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嘉定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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