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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嘉定区机构改革方案。2月27日,嘉定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区级机构改革进入组织实施阶段。体制改革后,嘉定区建立了45个党政机构,其中纪检监察机构1个,区委工作机构12个,政府部门32个(详见第五版),与市级党政机构基本对应,整体实现上下沟通,优化协调。到3月底,机构改革将基本完成。
区委书记、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西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执政体制和执政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整个地区应该进一步统一他们的思想。充分认识深化区级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也是关系嘉定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要坚决贯彻落实,积极主动,切实增强推进区级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行动意识。在推进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机构改革的原则要求和正确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贯穿改革全过程。
张西强调,机构改革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后,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按照“先站后破,不站后破”的原则,细化任务,精心部署,准确实施,有序推进,扎实做好区级机构改革的重点工作。要密切注意转移民族的建立,在一切工作中不能有不正常的时期和空白带。落实部门“三定”制度,优化部门内部组织。推进综合执法体制、基层管理体制、人民代表大会、CPPCC组织和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等改革。
张西强调,机构改革的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关键是要压缩责任,迅速行动,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在前进的过程中,我们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改革中的“进、退、留、转”,再接再厉,艰苦奋斗,不辜负党的培养和人民的期望,无论我们关注什么样的新岗位、新工作。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确定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岗位,严格禁止以改革为契机挤入人员、提拔和调整干部、依法管理和处置资金和资产,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惩不贷,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区委副书记、区长卢和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默赛、CPPCC主席刘海涛等参加了会见。嘉定区区委副书记、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周金林汇报了嘉定区机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