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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商店和家庭装修后,装修垃圾要按规定放在指定的装修垃圾场,不能随意丢弃!

然而,有些人用“歪脑筋”,当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找个地方扔掉装修垃圾。众所周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近日,嘉定区马陆城管中队查处了此类违法行为。

重罚10,000元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因一起随意堆放装修垃圾的案件,被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马陆城管中队接到举报,宝安公路某区后门空地块长期无人看管,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大量堆积,现场环境凌乱。城管执法队赶到现场进行核实,发现反映的情况属实。测量后,建筑垃圾擅自堆放占用约20平方米。现场建筑垃圾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市容和环境。

嘉定城管查处一起装修垃圾随意堆放违法行为

照片说明:现场照片(整改前)

据了解,这块空土地的使用者是附近一家购物中心的业主。该物业告知城管执法队,商场没有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场,因此这些商铺产生的装修垃圾堆积在这片空土地上。

执法队当场告知该物业,该物业作为装修垃圾处理管理的责任人,有义务设立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随意丢弃装修垃圾的行为影响了市容和环境的整洁,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接受行政处罚。

物业公司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立即清除现有垃圾,并在今后妥善处理店铺装修垃圾。目前,物业公司已经接受处罚,清理了装修垃圾。同时,该物业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设立装修垃圾场的申请。

照片说明:现场照片(整改后)

[法律解释]

2018年1月1日,《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产生装饰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饰垃圾放入由装饰垃圾放置管理责任人设置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装饰垃圾堆放场所。

嘉定城管查处一起装修垃圾随意堆放违法行为

[提醒]

装饰垃圾不能随意丢弃!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不符合具体交付要求的,最高罚款1000元;装修垃圾处理管理责任人未设立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的,最高罚款10000元。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嘉定城管查处一起装修垃圾随意堆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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