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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我市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支持对象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上述中小企业”)。
二。支持措施[/s2/]
(1)加强金融支持
1.大力推进产融对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区域产业金融平台向上述区域中小企业发放信贷,并给予企业高达50%的贷款贴息,进一步发挥产业金融一体化平台的作用。
2、给予贴息担保补贴。对利率低于10%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给予5%的利率补贴;对担保率低于2%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给予1%的利率补贴。
3.开辟绿色融资渠道。与金融机构协调,为上述中小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迅速推进审批和贷款。全力支持和推动上述需要申请国家和市级融资项目的中小企业。
(二)减轻企业负担
4、开展应急技术支持。鼓励上述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效率。补贴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和设备租赁费用。
5.保证员工的住房需求。扩大人才租赁补贴的支持范围,在租赁补贴的分配上优先考虑上述中小企业。新增1000项短期租赁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暂定为3个月,用于补贴上述中小企业吸引和留住核心团队。
6.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应当返还给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员和减员。停工期间组织员工(包括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种网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成本享受95%的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疗保险年度)起止日期从当年7月1日调整至次年6月30日,顺延3个月。参保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社保机构备案后不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记录,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对于企业急需的大学毕业生,我们提供公益团体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务。
7、中小企业租金减免。对出租本地区国有和集体企业房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暂免租金一个月,减半收取租金两个月,期满后酌情延长。对于租赁其他营业场所,动员业主(房东)降低租户的租金。
8.延迟纳税和支持公益捐赠。上述中小企业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由于疫情原因,依法延期不超过三个月。实施与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9.鼓励企业管理回沪人员。上述中小企业已安排其雇员返回上海接受14天的家庭医疗观察,并因租房而与家庭隔离,将获得一次性租金补贴。
(3)优化和升级服务
10、加强领导联系企业制度。通过地方与镇的联动机制,加强区领导、委、局、街道领导对企业的服务,进一步推动防疫物资的生产,协调解决企业受疫情影响的问题。
11.为企业许可证开辟绿色通道。为生产经营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启动“宽容受理”模式,紧急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引导企业向市、国家部门申请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紧急防疫或重大区域性项目,开放24小时不间断处理模式。新登陆的生产防疫所需物资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并加快审核。已确定的重点疫情防控项目应同时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尽快投产。
12、提供疫情相关咨询服务。加强防疫知识咨询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网上和网下法律咨询服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这项政策的实施期限暂定为政策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中央政府和市政府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并予以落实。本规定由嘉定区经委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解释。
嘉定区人民政府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