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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没有你的帮助,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工资!”4月2日,张先生、杜先生来到嘉定区镇新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并赠送横幅。
原来张先生和杜先生工作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计划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给出的方案是在3月底支付1月的工资,4月底支付2月的工资,7月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不同意该计划,公司将拒绝支付所有费用,并让员工通过劳动仲裁。许多员工通过上海人民社会应用和12345平台进行投诉,因为他们担心无法及时拿到拖欠的工资。
镇新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接到相关平台移交的案件后,立即派出调解员在线了解公司和员工的具体情况。鉴于目前公司管理不善,员工急需工资和补偿支付房租等费用,调解员耐心向经营者宣传和解释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政策,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工资,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月2日下午,调解人协助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了《调解协议》。除已足额支付拖欠工资和补偿金的员工外,其余员工将分别于4月10日、4月底和7月底分阶段领取全部拖欠工资和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