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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嘉定法院在探索家庭审判模式改革的过程中,借鉴其他法院的经验,颁发了第一份离婚证书。
离婚也需要证明吗?离婚证书没解决吗?事实上,在中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与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书(即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更能争取权益,更能有效解决纠纷。然而,在通过诉讼追求当事人权益最大化的同时,诉讼离婚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个新问题——隐私暴露。
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不同于民政部门出具的只注明“自愿离婚、核准登记”的离婚证明,它记录了当事人家庭住址、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隐私内容。当人们需要买房、再婚、贷款和出国时,他们必须出示这样一份有据可查的婚姻状况证明,然后他们往往会陷入尴尬的境地。
我们如何避免这样的尴尬?为了更好地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隐私,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嘉定法院在探索家庭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中,颁发了第一份《离婚证》。本《离婚证》仅包含必要的事项,如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文件箱号、生效时间等。,在诉讼过程中省略了其他与个人隐私有关的内容,并加盖了法院公章。其功能等同于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