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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闵行区介绍,从10月8日起,上海已全面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被房地产登记取代,停止发放房地产权证和登记证,发放房地产权证和登记证。

按照“不变不变”的原则,房地产统一登记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房地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书将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为方便业户办事,根据“便民利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将闵行区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房地产交易登记大厅,并将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房地产登记业务。

闵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受理点在这里!

闵行区的房地产验收点在哪里?

莘庄验收点:水青路159号

浦江验收点:浦晓南路166号

每周七天的业务受理(国家节假日和调整后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早上:8: 45-11: 30

下午:13: 00-16: 30

电话:64127503

房地产登记制度实施问答:

问:房地产登记证和房地产登记证是什么样的?

1.《不动产权利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监管,具有统一的国家风格。

2.《不动产权利证书》的封面为红色,主要记录所有权人、共有人、所在地、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权利状况。

3.《房地产登记证》是一个单独的页面,主要记录权利或事项的证明、权利人、义务人、所在地、房地产单元号等权利状况等信息。

问: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关系?

本市房地产统一登记是将分散在土地、住房、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房地产登记职责整合并承担起来。根据统一的依据,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证书。房地产登记实施后,原房地产登记调整为房地产登记,程序和要求基本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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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后,原产权证还有效吗?

此前依法发行的有效房地产权证将继续有效。根据不变和不变的原则,权利不会改变,证书也不会被替换。

问:不动产证书中记载的使用条款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权利证书》中载明的使用年限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土地管理承包权的使用年限,但不指房屋所有权期限,不存在使用年限问题。

问:哪些房地产权利可以注册?程序是什么?

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所有权。3.森林和树木的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依法需要登记的其他房地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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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程序:申请→受理登记→核对登记→签发权证。

问:申请房地产登记时,我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1.注册申请;

2.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3.不动产权属来源的相关证明、登记原因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

4.房地产边界、面积等材料;

5.关于他人利益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和《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见《业务办理通知书》。

问:注册房地产需要多长时间?

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不动产权利证书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颁发房地产登记证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毕(异议登记同一天)。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告日期不计算在内。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可以受理,需要完成的文件,以完成日期为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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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登记机构拒绝登记?

1、非法占用土地和海域;

2.是违章建筑、临时建筑或者违章建筑的;

3.无法提供不动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的;

4.房地产权属争议正在进行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的;

5.申请登记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有冲突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问:谁可以查询房地产登记信息?

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不动产登记簿和原始数据。权利人可以查询和复制房地产登记资料。

房地产交易、继承、诉讼等相关当事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簿中记载的不动产自然状况,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权利人和他的不动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和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房地产登记资料。

问:非法建造的房屋或承重结构受损的房屋可以登记转让和抵押吗?

你不能。违章建筑应先拆除或修复房屋承重结构。行政执法机关认定违章建筑或损坏房屋的承重结构已经整改,并在房地产登记簿上做好相关记录后,方可办理其他相关登记。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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