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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能在“三个时期”被解雇吗?如果我不想和企业一起搬迁,我应该得到补偿吗?
针对新时期劳动关系面临的一系列特殊挑战,梅陇镇总工会在完善企业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区域和行业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完善多方参与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制度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可行之路。
网络协调法律援助是件好事
2017年4月,潘女士加入一家贸易发展公司。工作一个多月后,她被诊断怀孕两个多月,于是她向公司申请病假(带医院出具的病假单)。然而,公司未经与它沟通就单方面终止了劳动合同。
梅陇镇联合调度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潘女士的调解申请后,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最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一次性支付潘女士经济补偿金和未支付工资。
有许多类似的为雇员提供劳动法律援助的案例。据了解,梅陇镇总工会以法律援助分中心为中心,逐步向村(公司)和公园(建筑)辐射,普遍在村(公司)和公园(建筑)设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引入工会维权律师志愿者小组、劳动关系指导员、工会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参与援助,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电网预警的矛盾处于萌芽状态
梅陇区有一家食品有限公司,由于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计划从2017年8月1日起将该公司迁至其他地区。调查过程中,梅陇镇劳动人事争议协调中心发现,员工对公司搬迁安置计划的补偿基数不包括加班费用感到不满,员工在搬迁过程中可能会堵厂门、妨碍出货。
通过区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企业三方联合评审和协调工作。对员工进行政策宣传和说服,与企业沟通,建议企业进一步完善安置补偿方案。公司向随迁员工支付了总计1383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金和奖励补贴。
据了解,《梅陇镇劳动争议预警、预防和应急工作办法》实施后,依托网格化管理,建立了群体性劳动争议预警、预防和应急联动机制,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镇内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制度建设创造和谐劳动关系
梅陇镇总工会在2015年试点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基础上,统筹规划了定向劳动法律监督和专项劳动法律监督,实现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百分之百”,即100%监督存在群体性劳动争议的企业,100%监督工会在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中发现的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
今年以来,梅陇镇总工会已着手制定工作计划,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纳入大规模调查工作。目前,梅陇镇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的“1+7+4”工作方案已经形成。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原则,以七项具体任务为抓手,以四项保障机制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