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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闵行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展了全区生活垃圾管理联合执法行动。根据生活垃圾管理的实际情况,区联合检查组对全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情况进行抽查;城镇和街道(莘庄工业区)城管执法中队也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安排人员坚持对屡违规单位的管理,严肃查处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
共派出城管执法人员170人,城市绿化局2人,市场监督局2人,文化旅游局2人,执法车辆38辆,检查单位89个,教育劝阻61个,整改指令41个。
在隆明路大镇里市场,城管执法队发现市场的垃圾房里有干湿垃圾混杂的现象。在湿垃圾桶里,城管队员捞出塑料袋、泡沫塑料等干垃圾,而在侧边的干垃圾桶里,混有菜叶等湿垃圾。根据上述情况,执法小组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现场的财产发出了责令改正的通知,责令其立即对混合垃圾进行整改和分类。
起初,市场管理员解释说,负责市场的垃圾车通常每天9: 00到达,但碰巧垃圾车当天10: 00没有到达,导致垃圾桶不足,从而延误了垃圾分类。然而,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可靠的,它没有被分类或收集,这是由于后期皮卡未能对前端进行分类。
此外,记者发现,在短短一个多小时内,所有湿垃圾箱都装满了垃圾。与整个市场产生的大量湿垃圾相比,垃圾仓内湿垃圾箱的数量明显不足。负责人还说,他会向领导申请增加垃圾桶的数量,并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进行预订。
在深邦路新华联购物中心,执法人员发现垃圾箱中的可回收桶尚未安装。此外,虽然商场里有四种类型的垃圾桶,但标识已经损坏,垃圾桶盖也不见了。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未按规定设置收集容器”的规定,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对方在3日内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以罚款。
在索菲特大酒店、新华联国际中心和鲍莉广场,执法人员提前对商场、商业建筑、垃圾箱、分类标志以及现场垃圾是否分类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教育,并发出了责令改正的通知。
据悉,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近日发布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查处条例》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两个文件,对个人处罚的认定和处罚方式等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调查条例》明确规定,拒绝或阻挠城管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取证,拒绝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拒绝当场纠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行为,并在30日内发现同一违法行为三次以上的,可视为拒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