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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也是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目前,闵行区1070个住宅小区已经全面启动了“开辟生活通道”的专项行动。按照“规划要完成”的工作原则,预计7月底前完成消防设施的“标识架设”和维护检查工作。

闵行1070个小区施划“生命通道”标线标志

检查生命通道是否畅通

6月16日晚,闵行区消防支队会同区房管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开展了“开辟生活通道”专项夜间调查。

根据统一部署,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辖区内居民区周围和内部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非法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和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非法私建、设置障碍物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

视察期间,视察员还测量了社区内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并就道路和路边标志及宣传口号的标准设置提供了指导。

据闵行区房管局房管中心主任孙伟介绍,目前,闵行区已有1070个住宅小区全面启动了“打通生活通道”的专项行动。按照“规划要完成”的工作原则,预计7月底前完成所有“立标立杆”和消防设施维护检查工作。对于有实际困难的社区,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城镇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序大力推进治理行动。

闵行1070个小区施划“生命通道”标线标志

消防通道将受到处罚

根据《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的相关规定,在单位或居民区的消防车通道沿线管理标志和标线。

闵行消防局特别提醒,非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依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给予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走等履行措施,所需费用由违反者承担。

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行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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