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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监察局进驻上海以来,全市上下对此高度重视。根据监察局的要求,它设立了一个改革,监督和改革,认真努力推进问题整改的实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解决了一系列突出的环境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截至12月27日,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局共指定了1,997个项目,报告了1,754个项目。
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检查员的要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继11月28日中央环保巡视员赴上海考察动员大会后,12月6日又在日本召开了环保巡视员推介会,部署实施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和督查工作。由28个职能部门组成的上海协调联络小组也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全市16个区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监督领导小组,专门部署监督工作。
严格执法,解决群众问题
在查办检查组交办的信访事项的过程中,全市加强了部门间的联动,相互配合,严格查办速办点,剑拔弩张,形成了环境违法案件的包围圈趋势,促进了长期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违法排污企业,他们采取了诸如日罚等最严厉的处罚措施,起到了“惩一儆百,教育一儆百”的效果。例如,位于浦东新区航头的上海邢钢橱柜有限公司每天被罚款455万元。
针对环境污染、油烟扰民、粉尘污染、垃圾焚烧等综合性环境问题,各区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执法成效明显。在静安区彭浦新村街,全区进行了调查和整改,取缔了224家无照餐馆,清理了160多个安全隐患,拆除了190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
谈论问责制并促进责任分层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党政双责、一岗双责、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在检查期间,我市采取了约谈、问责、工作会谈等行政措施,落实各级环保责任。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两级政府和市区相关部门及时启动了约谈机制。一些部门和企业的负责人因环境监督不力、环境保护工作不力、非法倾倒垃圾和工业废料等而被追究责任。嘉定区、松江区、杨浦区、徐汇区、长宁区和闵行区的市容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的领导因非法倾倒垃圾受到撤职、开除和诫勉谈话的处分。
联合补救和环境管理的水平达到了更高的水平
目前,该市正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和防治水、空气和土壤污染三大行动计划。检查期间,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整改,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加快水环境改善步伐。市人大组织了“本市黑臭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城市全面实施河道长制实施方案》,提出了“水岸联动、污染拦截与控制、水系沟通、水体活化、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的思路。到2017年底,上海将基本消除中小河流的黑臭。
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市环保局会同交通、绿化、市容等部门,新修订了《Shanghai/きだよ重瓦斯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了“防霾治霾”应急措施;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城市绿化、农委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努力整治露天焚烧垃圾的老大难问题。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污泥、垃圾、渗滤液等处理处置设施扩能或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进一步提高。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快整治步伐。宝山区依法关闭了塘栖路、祁连山路和菜枣浜两侧的码头、场地和仓库等污染源,查处了一批非法烧荒和非法排污行为,将该地区纳入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范围,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了整治任务。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检查员深入人心
在检查期间,城市地区的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公开报道了各种渠道,并收到了市民关于环境问题的电话、信件、投诉和报告。这些投诉和报告将在第一时间被转移、核实和反馈;城市一级的主要媒体也及时报道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落实情况;“上海环境”网站和各区及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也设立了环保监管专栏,相关政府微博和微信及时发布信息,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和审查,巩固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两级城市职能部门加大了检查和复核力度,巩固了环保检查员整改落实的效果。在检查期间,市环保局对被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各区“回望”环保检查员交办的来信来访,并加强检查和坚持。
目前,检查组已经结束接受公众的投诉和报告,但环境保护检查员仍在路上。全市将按照“一事一议、件件落实”的要求,抓紧核实、调查和公示未完成的信访事项;加强对已完成的投诉和举报的审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和机制,坚持政府和企业同步监管,以人民群众的利益意识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保护责任制,促进上海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