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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在环境隐患”是中央第二环保督察团反馈的重点整改内容之一。宝山区共有10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其中3家未通过环评审批,5家环境应急预案未向环保部门备案。
收到反馈后,宝山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实施宝山区第二环境保护督察员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按照“具体工作目标、项目任务和以节点为基础的工作推进”的要求,针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环境危害”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和相关街道镇、园区负责整改,整改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满足了督察员的要求。
宝山区环保局立即依法查处三家未经环保审批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并责令其停止危险化学品储存作业;对未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5家企业,加强检查指导,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案例安全等业务培训,并责令其在6月30日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为确保整改“开箱即用”,区环保局近日组织环保执法力量对10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是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不再储存危险化学品;同时,督促尚未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加快备案进程,确保整改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