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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挥多方功能,坚持服务导向——加强本区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宣传
普陀区表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在上海实施十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二周年。近日,普陀区司法局在普陀区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了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为普陀推进法治和建设“一个心的家”营造了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作用,开展多层面、多层次、多方式的妇女权益保护和法治宣传。线下,结合“3.8”维权周、宪法宣传周和“12.4法治宣传日”,以《实施办法》和《反家庭暴力法》为主要内容,开展合法权益保护、心理健康、劳动保护等活动。等待咨询和宣传服务;依托基层“妇女之家”,开展法律演出,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最新法律法规;与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春风行动”,向来沪工作的妇女发放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和法律援助等政策。在网上,我们将充分发挥各种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平台的作用,通过“上海普陀”、“新普陀报”、“法兴网”、报刊杂志、黑板报、展板、视频等公共微信号进行法制宣传,倡导“坚持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本国策”意识。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功能,完善妇女法律援助模式和机制。建立普陀区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分中心,推动妇女权益保护进入街道镇综合管理中心,完善基层维权服务模式。对因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妇女,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分配”。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宣传,制作妇女援助手册,通过悬挂横幅、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增强妇女依法维权意识。
立足调解职能,做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充分发挥普陀区妇女儿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其工作机制,配备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民事纠纷,包括婚姻、赡养、损害赔偿、继承、财产纠纷等。在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中,创新服务机制,引入心理咨询和咨询服务,将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解决妇女权益保护纠纷,平均每年接待咨询5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