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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和宝山区司法局关于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高静镇把推行普法责任制作为“七五”期间深化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立足镇里的实际工作,坚持法制宣传与执法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形成了镇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的普法格局。
4月9日,宝山区卫生计生委高静分局参加了高静镇政府主办的“清洁城乡、消除危害、预防疾病、健康你我”宣传活动,依法宣传和解释非法行医对社会的危害,引导群众如何识别非法行医、如何依法维权,提高人民群众识别“假医生”、“黑诊所”、“医疗保健”的能力,避免非法行医造成的危害。与此同时,依法惩处力度加大。今年第一季度,区卫生计生委监督办高静分局对21家违反公共场所卫生规定、非法行医的单位进行了罚款,罚款金额超过9.4万元。
4月18日,高静城管中队、市场监督办、房管局等执法部门联合整治了青石路沿街开店、无证经营等违法现象。整改前,宣传法律法规,沟通并告知商户整改情况。
4月19日,高静镇城管执法中队会同房管办、派出所、陈侗公司和义县一村一居采取强制措施,对义县路1321弄3弄的拆墙开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多次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下发相关执法文件,使其认清形势,合理理解,配合执法。
高静镇在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中,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镇党委和政府中心的工作。围绕建设“科创镇”、创建高静文明镇、健康镇的主题,落实法律责任制度,积极发挥法治宣传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区依法治理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二是围绕“以人为本”的宗旨。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使执法过程和法治宣传成为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过程;第三,它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在执法过程中,要进行准确、实时的执法,明确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规,这有利于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注重分类指导、按需普法的工作原则。根据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情况、特点和需求,做到“有所需要,有所欠缺”,突出法治宣传的层次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