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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表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所有列入分类管理清单的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应向环保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仅包括从空开工的建设项目,还包括利用现有工厂的技术改造和变更项目。
宝山区环保局的环保窗口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企业原来的生产内容已经经过了环评审批程序,但现在实际的经营主体不同了。你需要再次通过环评审批吗?
对于这个问题,原国家环保总局其实早在2004年就以批复的形式给出了答复:“关于工商企业变更登记后的环境管理,如果原企业在工商注销登记后重新设立新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据此,区环保局环保窗口作出了“应重新提交环境评估”的答复。
根据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法律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由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编制完成后,需在网上公示,然后提交环保部门审批,提交环保部门验收后,至少会有两次网上公示。即使一切顺利,前后也需要大约两个月的时间。因此,在听到这样的答复后,顾问必然会感到惊讶和失望。
今年以来,区环保局环保窗口坚持对内领先,深化审批改革,“重新开始”,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开展业务洽谈,思考如何在不抵触法律的前提下,让企业更容易改变这样的“小事”。
区环保局环保窗口工作人员梳理研究了环境保护部近年来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的文件,进行了大胆创新,同意将此情况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中运行。但登记表的登记管理应在环境保护部统一的在线平台上进行,这种企业变更的情况不能在平台上填写。因此,环境保护窗口参照《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设计了纸质备案流程,使企业只需下载并填写登记表,提交必要的资料说明等材料,即可快速办理环评变更。
新流程实施后,上海钱太开充电有限公司、上海盘光机械维修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在环保窗口的指导下,企业管理人员填写登记表并提交材料,现场获得登记证书,大大节省了重新提交环评的时间和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