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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工”报告:
包括世茂和程某在内的7个人在“58城”等网站上发布了出售二手车的虚假信息,以低价吸引了欺诈受害者。保山法院以欺诈罪判处包括世茂在内的7人3年3个月至4年2个月有期徒刑,每人罚款2万元。
自2016年10月以来,世茂与程等人在“58城”等网站上发布销售二手车的虚假信息,将受害者低价吸引到宝山区二手车市场。在该团伙中,石谋负责“张贴”以吸引顾客,成某负责与顾客谈判,其他人分别扮演“经理”和“推销员”的角色。欺骗受害者签署合同,说明出售的车辆是抵押车辆,并以虚假借口与受害者达成交易来支付车辆费用。在收取车款后,Shimou和其他人告诉受害者,他们购买的汽车是一辆抵押汽车,受害者放弃购买汽车,并要求退还已付款。Shimou等人以受害人违约为由扣除了受害人支付的部分款项。以上述方式,世茂等诈骗被害人杨等共人民币5.6万元。如果你骗钱,你应该先支付场地费和样车车主的费用,然后按比例分成经理、销售员和海报。
2017年5月,世茂等人像往常一样在上述二手车市场“接客”时被警方当场抓获。2017年6月,检察院依法向保山法院提起公诉。保山法院认为,本案七名被告人是事先预谋好的,其共犯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和群体分工,相互配合,角色和地位相当,不宜区分主犯和从犯。鉴于一些被告有坦白的情况,并积极提取一些赃款,应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包括世茂在内的7人因诈骗罪被判处3年3个月至4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每人罚款2万元。
判决后,世茂拒绝受理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