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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山区新闻》报道: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和《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教[2019]27号)的有关规定,本区公立初中招生工作(九年一贯制学校除外)实施办法如下:
1、本地户籍在本地的小学毕业生、公立初中毕业生按户籍块免试对口入学方式招生(特殊政策法规除外)。
2.凡在本市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的学生,申请在本市继续读初中的,教育局将根据各地区的教育资源予以录取。
3.在外省市学习的学生,小学毕业后申请回区初中的,可于2019年4月15日至22日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
4.外地小学本地户籍(户口)毕业的学生,如想回本地初中,在收到我区相关材料后,将按照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5、在区小学,符合本市户籍条件的毕业生,区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注:具体信息以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信息公开栏目(xxgk.shbsq.gov/infodirectory)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