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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5月28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为组长的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到宝山调查《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走访了张淼街呼玛2村和月浦镇月浦8村的居委会,并分别召开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居委会、行业委员会、物业代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学云、顾伟强、王爱芬、,民政局局长朱,区领导王红、、、、陈耀水等参加座谈会或陪同考察。
沙海林强调,居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人民群众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旨在进一步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法治精神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居委会建设。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宝山区应以党建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注重合力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进一步加强社区队伍建设。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社区民主协商,增强惠民惠民的实效性,进一步激发居民自治的活力。要使城市充满温度,着力解决一批人的迫切问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切实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王红表示,《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两年来,宝山区始终立足实际,切实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扎实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努力促进社区和谐。下一步,全区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提升和打造“红帆船港”党建品牌,推进党建与群体建设、社会建设联动机制创新,引领“三驾马车”与党建同步并进、相互配合。继续推进基层自治和治理,实现“社区传播”信息的整合,引入社会组织更充分地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专业服务。继续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薪酬激励效果,培育选树社区典型工作,推动《条例》在保山实践中不断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