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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和同学们请注意!市教委宣布,本市中小学2020学年第一学期从2020年9月1日开始,至2021年1月22日结束,共21周。寒假从2021年1月23日开始,到2月21日结束。第二学期从2021年2月22日开始,到2021年6月30日结束。整个学期持续19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参见
第一学期
学校从2020年9月1日开始,到2021年1月22日结束,总共21周。
寒假从2021年1月23日开始,到2月21日结束。
第二学期
学校从2021年2月22日开始,到2021年6月30日结束。
暑假从7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
2021年,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上海市春季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学统一招生考试、高中阶段考试期间,安排考场的学校的教学时间调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所有中小学都按照国务院《国家节假日和周年纪念办法》实施年度节假日和周年纪念。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儿童节和青年节放假,或者组织集体节日庆祝活动。
学期中如遇部分节假日调整,学校应安排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部分年休假。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期。
学期期间如遇极端天气和空严重空气污染,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处理极端天气停课和处理延误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通知[2018]41号>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