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80字,读完约2分钟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力度,从明年1月1日起,每年将减少社会负担约3亿元。
其中,考虑到公安部门已将每对摩托车牌照由两块调整为一块,摩托车牌照费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长途摩托车、使领馆摩托车由每对70元调整为35元。
台湾通行证(电子版)的收费标准将从每张80元调整到60元。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补办)收费标准从每张500元调整为200元。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已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展改革价格法规[2019]1931号
公安部、国家移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加大降低劳动成本的力度,有效减轻社会负担,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长途摩托车、大使馆摩托车、领事馆摩托车)号牌费收费标准由每对70元调整为35元。
(2)来往台湾通行证(电子版)收费标准由每张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补办)收费标准从每张500元调整为200元。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各级市场监管、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以上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2019年12月12日